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

文化節慶的三個迷思


近年來政府很愛辦活動,各種舉著藝文、藝術、國際和創意的旗幟,撒下大把預算的大型活動,各種「文化節」、「文化季」、「藝術季」,分別以不同的噱 頭,在台灣各地不時熱鬧滾滾舖張開鑼。這樣的情況在「建國百年」的名義下,更是明顯。各種「慶祝活動」在這個保護傘下,往往獲得高額的預算,要在這個「百 年慶典」中博得舞台。

然而,隱藏在這些熱鬧滾滾背後的活動背後,我們應該進一步去探問的是:這些活動與文化節慶的興辦動力源自哪裡?換句話說,為什麼要有這些活動?此外,我們又該如何評量政府舉辦活動的效益,而這對於文化與地方發展的意義又是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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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這些活動通常以「文化」為名,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的「文化」部門來發動。政府興辦大型文化節慶的主要動力可以分為兩個面向:第一個是明說 的,以「地方發展」、「促進觀光」為大旗,期望藉由大型活動的舉辦,帶來人潮,宣揚地方;第二個則是沒有說出來的,則是選舉競爭愈來愈激烈的年代中,政治人物一方面宣傳政治績效,另一方面透過資源顧樁綁樁的政治動機。

然而,文化節慶等大型活動能帶來觀光與地方的發展嗎?也許實際的狀況並不如我們想的那麼樂觀。大型活動一時的人潮,也許在幾個晚上肥了幾個人的荷包,但相較於公部門投入的大量資源來說,這些可能都只是小錢。此外,各地烽火四起的大型活動與文化節慶,在行銷模式甚至活動內容上多有雷同,形成的相互競 爭與排擠,更讓人潮、錢潮不如想像地蜂擁而至。更重要的是,這些短期、曇花一現的活動,並不容易看出可能的長期能量,或者往往這種較為長期性的布局,並不 在公部門每年一次的年度預算消化中來實踐。

另一方面,「地方發展」絕對不只是「賺比較多錢」的代名詞,「發展」尤其是「文化發展」應該具有更為豐富的內涵。不幸的是,在目前這股大型文化節慶 與熱鬧活動的趨勢下,許多地方的「文化部門」乾脆以「國際觀光」為名作為新的招牌。這種作法,在方向上扭曲了文化部門的定位和任務,在資源上則排擠了其他需要更為長期耕耘領域的資源。換句話說,不是不能辦活動、搞節慶,或者當然有「成功」的文化節慶,但是公部門最好撙節在這些大型活動的角色,不見得一定要 採取主導的地位,而「文化部門」應該處理更多跨部門、跨領域、需要長期耕耘的文化工程才是。

最後,我們似乎都忘了「文化節慶」當中,「面向內部」的重要意義。文化節慶具有形成地方認同、形成民主社群、以及搭建地方經濟網絡的可能性。不過當 前大多數的文化節慶,或以「國際」為名、或以「觀光」為號召,在一股發展文化創意「軟實力」的浪潮中迷失了方向。這種活動的姿態,是一種「面向外部」的取向,文化節慶成為吸引外部觀眾的工具,而更重要的在地文化社群內部往往被忽略、甚至犧牲掉了。

當公部門一窩蜂地在搞大型活動宣揚政治績效之際,我們實在有必要看清這股風潮背後的迷思。如此民間的主體能量才有可能長出來,文化節慶也可能重新獲得它的生命。這才是文化節慶所捲動的地方發展,最為珍貴的價值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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